京东开放平台发布“足斤足两”服务规则,8月15日生效

日前,京东开放平台发布了“足斤足两”服务规则,该规则主要适用于生鲜类目下海鲜水产、水果类目。 本规则于2022年8月15日生效。

第一章 概述

第一条 “足斤足两”服务是指消费者在京东开放平台购买带有“足斤足两”服务标识的第三方商家的生鲜商品后,若在签收后48小时内、大闸蟹在签收后24小时内发现商品重量不足,可向京东客服提供商品称重照片,核实后确定商品重量短缺的,商家应向消费者履行补偿或退款义务。

第二条 商品缺重标准:剔除水分耗损后的商品重量,商品缺重10%及以内按照缺重比例补偿,缺重高于10%商家需进行全额退款;大闸蟹缺重高于6%商家需按大闸蟹缺斤少两只数的实付金额(实付金额/商品数量×少重只数)进行二倍补偿。

注:水分耗损以商详页展示为准,不得超于5%;大闸蟹水分耗损不得超于6%;特殊品类榴莲/车厘子/小龙虾/海鲜礼盒等除外。

第三条 适用品类

京东开放平台发布“足斤足两”服务规则,8月15日生效

第四条 “足斤足两”服务标识示例: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京东开放平台发布“足斤足两”服务规则,8月15日生效

第二章 开通与退出

第五条 销售上述类目商品的商家默认申请开通“足斤足两”服务,并按照承诺为消费者提供相应售后保障服务。

第六条 商家退出京东平台时同时退出“足斤足两”服务。退出生效前产生的订单,商家仍需按照“足斤足两”服务规定履行服务。 

第三章 服务细则

第七条 对已开通“足斤足两”服务的生鲜商品,商家需在商品详情页显著位置对商品的品类,提供服务有效时间,提供服务所需材料等进行详细说明,如未按规范标示,京东有权对商品进行下架处理并要求商家整改。

商详页标示规范如下:

京东开放平台发布“足斤足两”服务规则,8月15日生效

注:水果水耗约5%,大闸蟹水耗6%,榴莲/车厘子/小龙虾/海鲜礼盒等特殊品类另行约定

第八条 商家应履行“足斤足两”服务的判断标准(同时满足)

(一)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带有“足斤足两”服务标识;

(二)消费者在指定时间内,以“缺斤少两”为原因发起售后退货退款申请,并提供有效凭证的。有效凭证包括但不限于:消费者将商品与快递面单放在一起称重照片。(以商详页为准。)

(三)消费者应在足斤足两的服务时间周期内(签收后24/48小时内)进行申请。

注:消费者购买的第三方商家的生鲜商品已经申请退货,将不提供足斤足两服务。

第四章 违规处理

第九条 商家应当履行“足斤足两”服务但实际未履行的,经京东介入且判定为商家责任的,商家应按照服务规则办理商品金额部分或全部退款。

第十条 商家履行“足斤足两”服务向消费者赔付后,同一行为将不再属于《京东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》中一般违规行为违背承诺的投诉受理范围。

第五章 附则

第十一条 本规则中未规定的内容,按照《京东开放平台售后服务管理规则》 、《京东开放平台交易纠纷处理总则》处理。

第十二条 京东开放平台商家的行为,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,适用当时的规则。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,适用本规则。

第十三条 京东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规则并以“京东开放平台”公告的形式向商家公示。

第十四条 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。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,本规则已有规定的,适用于本规则,本规则尚无规定的,依照法律法规处理。商家依据相关规则承担的相关责任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。商家在京东的任何行为,应同时遵守与京东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。

第十五条 本规则于2022年8月8日发布,于2022年8月15日生效。

京东规则 新规解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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