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猫国际关于不得利用“海关监管”等虚假宣传的治理通知

为了规范天猫国际的市场管理秩序,为消费者营造安全安心的网购环境,根据《广告法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,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:(二)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。

根据《滥发信息的规则及实施细则》第一条广告信息,6.不得利用国家重大活动、纪念日、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名义等进行宣传的商品或信息。

鉴于此,天猫国际平台禁止利用“海关”等国家机关进行商品宣传,用于对商品品质背书。包括但不限于“海关监管,正品保证”、“海关认证”、“海关查验,品质优选”等违规描述。

平台将于即日起按照《滥发信息违规细则》要求进行专项管控与整治,发现违规将会下架、天猫国际删除商品等处理,为避免影响贵店铺正常经营,请您及时对店铺内商品、描述等内容进行自查整改。感谢您的支持!

商家要遵守平台规则,不得利用“海关监管”等虚假宣传。

天猫规则 天猫国际

声明:本网站的文章部分内容可能来源于网络,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运营网立场,仅供大家学习与参考,若有图片和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,请联系平台管理员yameia88@qq.com ,我们会在2个工作日内查证删除。
天猫开店

天猫国际市场管理规则——资质造假细则调整,6月27日生效

2023-7-22 22:15:19

天猫开店

《天猫国际商家资质标准》《天猫国际资费标准》更新通知

2023-7-22 22:15:44

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
    暂无讨论,说说你的看法吧
个人中心
今日签到
有新私信 私信列表
搜索